房屋确权证去哪里办理?
房屋确权证去不动产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。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使用权登记、转让办理相关手续。办理确权需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,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;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并到现场勘测丈量、绘制平面图。符合登记要求的,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,图纸一式三份,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。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人。退件时,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七条
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,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,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、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
房屋确权期间能过户吗?
如果在确权期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办理诉讼保全措施,法院同意并查封了该房屋的情形下,在确权期间是不能过户的。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三条规定,不动产首次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注销登记、更正登记、异议登记、预告登记、查封登记等,适用本条例。
第二十二条规定,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:
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(二)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;
(三)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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