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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?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?
2023-06-06 07:58:38   来源:企业时报网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:

1、具有有效居留身份,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,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;

2、具有合法有效的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手续;

3、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;

4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5、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;

6、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:

购买一手房住房贷款:

1、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;

2、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购房发票;

3、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;

4、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。

购买二手房贷款:

1、买卖契约;

2、交易资金托管协议;

3、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;

4、原房屋权属证书、土地证;

5、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;

6、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、住房公积金卡。

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贷款:

1、规划许可证、用地审批手续、工程预算报告;

2、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、住房公积金卡;

3、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。

异地购房贷款:

分别按购房类条款执行,且负责提供卖方账户,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。

置换商业性住房贷款:

1、商品房购销合同、购房发票;二手房买卖契约、契税完税凭证;

2、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、住房公积金卡;

3、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;

4、银行提供的借款余额清单,加盖银行印章;

5、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。

拆迁安置房贷款:

1、拆迁协议;

2、拆迁安置结算清单;

3、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、婚姻证明、户口簿和住房公积金卡;

4、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。

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款后计算。



[责任编辑:ruirui]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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